食藥監械管便函〔2016〕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臨床評價工作,擴大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目錄范圍,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規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司組織起草了《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目錄(第二批)》和《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目錄(第二批)》(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請你單位組織研究,并在2016年6月20日前反饋意見。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發送郵件時,請在郵件主題處注明“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意見”。
信函: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2號樓,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司,郵編:100053。
其他單位或個人可通過上述電子郵件或信函反饋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同上。
附件:1.《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目錄(第二批)》(征求意見稿)
2.《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目錄(第二批)》(征求意見稿)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司
2016年5月19日
具體請詳見http://www.sda.gov.cn/WS01/CL0779/153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