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成為我國4個中新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中首部省專項立法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為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主要基于3方面需要: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戰略的需要。通過省立法解決有關問題和障礙,支持知識城的知識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二是知識城改革經驗制度化的需要。三是支持廣州發揮‘引擎’帶動作用的需要。”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永康說。
《條例》共6章47條,對中新廣州知識城(以下簡稱知識城)建設發展的總體支持、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與人才支撐、對外開放與合作、服務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充分體現了知識城打造知識創造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范區的戰略定位。
陳永康表示,知識城立法的首要任務是將政策依據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法律依據,支持知識城深化改革、先行先試,為知識城創新發展賦予更大的管理權限。
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是《條例》的重要篇章。歷經11年發展,知識城一手握緊知識產權保護“金鑰匙”,一手攥緊科技創新“硬拳頭”,“一核兩心多園”發展藍圖全面鋪開,形成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等八大組團式空間布局。
《條例》明確,知識城應當集聚科技創新要素,抓住科技基礎設施布局、科研機構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等科技創新基礎要素,最大程度地集聚和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其中包括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部署支持知識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省人民政府支持知識城與全球頂尖高校、科研機構共建聯合研究院,開展重大基礎和前沿科學技術研究等。
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條例》明確,知識城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提升。“以全面實施《條例》為契機,知識城將進一步推動知識密集型產業集聚發展。”廣州市黃埔區委副書記陳智勇表示。
《條例》明確,知識城應當創新人才管理機制,健全人才服務體系,打造國際人才自由港。政策舉措包括:支持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創新舉措在知識城先行先試,推動港澳醫療、教育、規劃、法律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在知識城便利執業等。
“《條例》讓我看到了政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和決心,以及對科研工作者的尊重和貼心保護。”首批入駐知識城的新加坡科研企業、廣州百吉生物制藥有限公司首席科學顧問兼科學委員會主席蒂埃里讓·保爾(Jean-PaulThiery)教授表示。